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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1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作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争创一流、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水平的攻坚之年。我们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联动调解、诉讼服务、庭审公开、案例指导、信访化解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全年,新收案件181451件,审执结183173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350.3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5.38%和13.6%。
一、强化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天津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认真贯彻“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各项部署,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努力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审结买卖、物流、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案件63392件,同比增长8.67%。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完善服务新区20项司法措施,深入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协调解决法律难题,妥善审结新区各类案件31592件,同比上升30.32%。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构建防范金融风险司法协调机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990件。出台审理融资租赁案件指导意见,保障了融资租赁交易安全,促进融资租赁业聚集天津、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审结企业破产、清算、股权转让、股东权益等案件272件。
——努力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620件。制定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试行意见,指导娱乐产业协会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签订协议,规范许可使用行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完善与市知识产权局协作机制,强化创新成果保护,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助推品牌经济,主动服务王朝、天士力等知名企业和狗不理、桂顺斋等“老字号”企业,增强他们依法维权能力。
——努力服务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保障城乡统筹发展,审结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928件,审查和执行涉及城乡重点工程建设的非诉行政案件3168件。向党委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案件同比下降48.97%。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环境违法行为,审结各类环保案件69件。
——努力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优化投资法治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94件。深化涉台诉讼协调机制,聘请有涉台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陪审员,妥善化解涉台纠纷,促进津台经贸交流。制定8项服务涉海经济发展措施,规范货运代理行为,深入北京平谷等15个海事巡回审判点,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审结海事海商案件594件,促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二、强化和谐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依法定罪量刑,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759件,同比上升8.87%;判处罪犯12686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行动,审结上述案件3438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88件,挽回经济损失5320万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38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判处缓刑、管制4120人,免予刑事处罚247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016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依法宣告9名被告人无罪。保障刑事被告辩护权,为22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发挥司法主导作用,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分类化解矛盾纠纷。在深化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的基础上,与国土房管、卫生、交管等20余个部门完善物业、医疗、交通事故等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1210次,依法审查仲裁裁决2133件,诉前化解纠纷12624件。加强诉讼调解,依法开展全员全程全域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8.84%,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2.9%。
——切实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加大积案化解力度,采取指定接访、带案下访、分类处理等多种举措,集中清理进京重复访760件、非进京访416件,息访率达96.05%和98.56%。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依法终结36件无理访案件。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有实际困难的帮扶到位、无理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2.7%,进京越级访同比下降50.66%。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试行公益代理、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等做法,被团中央作为天津经验向全国推广。做好社区矫正,依法向管制犯、缓刑犯发出禁止令107份,注重对特殊人群的跟踪帮教,促进其融入社会。高度重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完善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强化案件稳控工作,审慎处理群诉群访,做到预防在先、应对有方、处置得当。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举办法制讲座176期,刊发案例、录制宣传片4000余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为民司法,全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坚持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深化诉讼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强化导诉、查询、材料收转等九大功能基础上,增设公告代理、老年人和残疾人接待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拓展服务空间,积极探索网上诉讼咨询、预约立案、判后答疑等在线服务。一中院率先开通诉讼服务网站和12368咨询热线,访问量已达37666人次,接入热线4628次。延伸服务触角,推行社区法庭、假日法庭、旅游法庭,深入街道、村镇、旅游景点等开展巡回审判1100余次,利用节假日解决纠纷5921件。我市法院新型诉讼服务模式已成为全国法院学习借鉴的范例。
——着力服务民生需求。倡导公序良俗,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案件17550件,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邻里和睦。高度关注民生,审结就业、医疗、住房、损害赔偿等案件18673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审结银桥乳业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24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结各类案件48690件。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建立控制财产台账制度,细化执行申诉信访办理流程。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挤压被执行人逃债空间,共查控银行账户15838个、房地产3322处、机动车1925辆,限制高消费52人,对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执行到位率达84.08%,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着力畅通救济渠道。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026件,进入再审纠正262件。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完善听证、陪审和协调机制,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及涉诉信访人办理救助523件。缓、减、免诉讼费205.78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