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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就热线中市民咨询的公积金转移、账户状态查询、离职员工如何索取住房公积金等公积金管理常见问题逐一予以解答。
叶森森:我进入新公司,需要把公积金从原单位转到现在单位,是否能找人代办?
回复:此项业务应由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办理,也可由本人就近在全市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转移业务需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清册》一式二份,须本人签字且加盖原单位公章或财务章;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等材料。
肖先生:我在6月份从原单位辞职,7月份在新单位开始上班。现在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是“转入未确认”。请问公积金账户何时恢复正常状态?
回复:新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后,您的账户状态即可变为正常汇缴。
乐言:我已经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一直没有如约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如何索取住房公积金?
回复: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存证明等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投诉。
陈雷:单位用来给员工交公积金的卡如有遗失是否能补办?
回复:住房公积金单位卡遗失时,单位经办人可到开户的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补办,需要携带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记者 曲彤 通讯员 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