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日,塘沽残联出台了面向困难残疾人群体的新政策,颁布《关于设立困难残疾人临时救济政策的通知》。临时救济对象以低保对象、特困救助对象为主,并适当延伸至因大病、不幸、突变等原因影响基本生活的残疾人。
近日颁布执行的《关于设立困难残疾人临时救济政策的通知》规定,临时救济对象以低保对象、特困救助对象为主,适当延伸至因大病、不幸、突变等原因影响基本生活的塘沽常住户口的持证残疾人。临时救济采取助困和救急两种方式:助困是指对低保、特困救助对象或因特殊情况造成暂时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救济;救急是指对于家庭中因重大残病或突发变故,费用支出较高,造成生活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给予不同标准的救助。
据了解,对于低保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因患重症尿毒症的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放疗和化疗以及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等不幸,年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给予1001元—2000元救困;超过3万元的,给予2001元—3000元救困;超过4万元以上的,给予3001元—4000元救困,最高限额不超过4000元。
对虽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因天灾人祸、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给予补偿的除外),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本人家庭总收入的50%,且一次性用款超过4万元的,给予1001元—2000元救困;超过5万元的,给予2001元—3000元救困;超过6万元的,给予3001元—4000元救困,最高限额救助不超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