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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国庆节日促销期间,一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参与商场促销,购买了大量赠品回馈消费者。然而让公司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在商场负责销售商品和管理赠品的员工竟借机混水摸鱼,采用多领赠品而向消费者少发赠品的手段,截留价值逾万元的赠品百余件。案发后,两人均因触犯职务侵占罪而获刑。
石某、张某案发前系本市一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职员,被派驻到河西区南楼一电器商场内负责该公司销售和商品、赠品的管理。2010年10月间,该商场搞“双节促销活动”,石某、张某所在公司参加并出资购买了大量赠品。见有机可乘,石某、张某采取多领赠品而向消费者少发赠品的手段,截留赠品百余件。经他人举报案发,后该公司向消费者补发赠品79件,合计价值11850元。石某、张某将所得赃款赃物全部退回。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认为,石某、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记者王学军通讯员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