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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干部25岁左右结婚后,夫妻双方得过10年左右的分居生活。因为部队规定军队干部35周岁、副营职、军龄15年方可办理随军,部队才给分配住房,才给家属安排工作。电影《天山行》有一副对联:
碧血洒满天山,捐躯为谁?为国威军威振奋;
夫妻十年分居,幸福何在?在千家万户团聚。
说的就是军人十年分居的真实写照。十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十年充满了艰辛,充满了血泪,充满了变数。有的把妻子累垮了,有的把妻子累跑了,有的把妻子累傻了。最美好的生活,最美好的青春,最美好的幸福,活活让分居给搅了,搅得一点心情都没了。军人每年可以回去休一个月的假,妻子每年可以到部队探一个月的亲。妻子到部队,从到部队的前几天就开始筹备锅碗瓢盆、床铺被褥,短短的一个月,东西还没凑齐,妻子又该走了。回家一个月,帮妻子喂猪做饭,浇地锄草收割,煤坯子还没脱好又该回部队了。而挣的一点儿微薄的工资都捐给铁道部了,你说难不难!
我们部队的一名姓商的军医与原籍湖南省某市一工厂女职工曹某,1973年3月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27日结婚,婚后感情尚好。1975年1月,曹某生一男孩,家庭琐事相对多了起来,因长期分居,不能相互照顾,夫妻开始发生争吵。此时,与曹某同在塑料厂同一班组上班的徐某开始关心曹某,家里厂里的活都帮她干,两人关系日渐密切,并一起看电影、逛马路。1977年后,两人来往更为频繁。2月的一天,曹某让徐帮助买煤,又留徐在家里午休,主动与徐发生关系。此后,徐经常到曹某的宿舍,给曹买煤、买米、买菜、做饭等,帮助曹料理家务事。两人多次发生关系,致曹怀孕堕胎。11月,那名商军医到人民法院将曹某告上了法庭。这桩本来应该十分幸福的婚姻就这样破裂了!究其原因,分居两地生活是个罪魁祸首!
部队要求晚婚晚育,本来结婚年龄偏大,又加上两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有限,故许多军人结婚后迟迟不能生育,人为造成了军人家庭生育难。本人着急,双方的老人着急,越着急越怀不了孕。但当第一胎生后又遇到了新的困难——避孕难。探家一个月又变成了很容易怀孕的危险月。
四连指导员老成,四川犍为县人,家住大山深处。1983年2月他回家休假后妻子不慎怀孕了,因交通通信不便,9个月后他才知道了消息,急得满大汗的他向营党委汇报了,营党委向团党委汇报了,团党委向军汇报了,军向军区汇报了,军区向总政汇报了,层层汇报完了,孩子也生下来了。团政治处派出调查组去四川调查,去后才发现,老成家住在很偏僻的大山里,下火车后还得转乘一天的汽车,下汽车后还得步行一整天翻过三座大山才能到他们村。说是村,其实是由散落在山坳里的十几户人家组成,山里不通电、不通电话、不通公路,那真是通信靠吼、交通靠走、充饥靠粥、治安靠狗。村里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一幅门板,病人送医院用门板抬,死了人也用门板抬出去埋葬。就是这么闭塞的地方,别说多生一个孩子,就是多生百八十个如果没人报告,根本没人知道。民不举,官不究。既然知道了,就得处理。团政委费尽了心思想免除对老成的处理:老成,你想一想这孩子是你的吗?这时如果老成说孩子不是我的,不光老成解脱了,营里、团里、军里、军区里都解脱了,多生一个孩儿,给整个军区抹了黑。但老成很坚定地说孩子是他的!团政委还是不死心:老成,你再仔细想一想你回家的时间与生孩子的时间对吗?会不会搞错呀!但老成一口咬定孩子是他和老婆生的,要求组织对自己严肃处理!唉,没办法,团里只得给了老成降一级、推迟随军三年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