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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有未曾经我缚,事无不可对人言。是盾,就矗立在危险前沿,寸步不退。是剑,就向邪恶扬眉出鞘,绝不姑息。烈火锻造的铁血将帅,两袖清风的忠诚卫士。”这几句话所描述的就是获得了“感动中国2011年度十大人物”之一的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同志。
在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事故中,刘金国同志临危不惧,果断决策,科学指挥,在火场连续奋战8小时,成功扑灭大火,创下了消防史上的世界奇迹;“5.12”汶川特大地震,他担任公安部前线总指挥,紧急调集、指挥全国2万多名公安专业救援力量,从废墟中搜救被埋压人员8335人;在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抓逃率超过84%,抓获涉嫌故意杀人在逃人员1万多名、潜逃10年以上在逃人员2万多名。在他的这些事迹中,我们深深的感受到是他那震撼人心的人格力量和强烈的责任感。在他的脑海里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刘金国同志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对公安工作的执着付出、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处处让人感动、时时憾人心灵。
同样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身上肩负着同样的职责与使命。他是我们警察队伍的骄傲,一心为祖国,一心为人民,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同样,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应当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应当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维护好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做一名尽职尽责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