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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诉者王女士记者小北
见到记者时,王女士拿出一张离婚诉状,日期是2011年7月16日。她说,离婚诉状她早都写好了,她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离不离婚对她而言都已无所谓了,可一想到孩子年幼,她又有些犹豫了。
我总觉得,我这辈子是为别人活着的。32岁前,是为了妹妹;32岁后,是为了儿子。
妹妹安安比我小12岁,父母工作忙,安安从小是我照看长大的。我们之间的感情与其说是姐妹,不如说更像母女。我参加工作后,赚的钱除了给父母外,大部分都花在了安安身上。
那时,安安是学校里最出众的女孩,不仅长得漂亮,衣服更让同龄女孩羡慕。流行什么样式,我就给安安买什么样式的衣服。冬天时,安安光是羽绒服就有十多件。
到了适婚年龄后,很多人给我介绍男朋友,都被我拒绝了,我那时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把安安照顾好。也许是命运嫉妒安安,在她20岁时,白血病夺去了她的生命。
安安去世后,我的悲痛甚至比父母还要强烈,觉得自己的魂都被带走了。那段时间,我经常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有时还期盼着能否有哪辆车能撞向我,帮我解脱。要不是不忍心年迈的父母再受打击,也许我就随安安去了。
也就是安安去世的那一年,我仓惶地把自己嫁了。其实,我和丈夫没有多少感情,两个人就是搭伴过日子。
但我对公婆还是非常孝顺的。他们现在住的房子,还是我变卖了父母留给安安的房子付的首付,以后的月供也是我和丈夫还。
儿子出生后,我才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全身心地照顾这个新生命,以至于我竟然对丈夫的出轨无动于衷。
说个事情也许很多人都不相信。丈夫的情人曾经给我打来电话,向我挑衅,问我是否知道她和我丈夫的关系。我怎能不知?如果换了别人,也许早就大发雷霆了,可我不知为何却很平静,甚至还笑着告诉她,“知道又怎样,他户口本上妻子不还是我的名儿?”
即使这样,我也没想过要和他离婚。直到去年过年时,他提出要将公婆住得那套房子过户到公婆名下。“老人老了,总觉得还是住在自己家舒坦些。”他这样说,我当即就反驳,我从来都没提过那不是公婆的家,也压根没想过要赶他们走。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转移家里的财产。
既然他不想和我过了,我也没必要死缠着他。没过多久,我便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财产一人一半,儿子归我抚养,可他说什么都不同意。既然这样,我就请律师代写了一份离婚诉状。
就在要交到法院时,我却犹豫了。离婚也许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冲击,可给儿子却必然会带来伤害啊!我究竟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