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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针对目前内地居民赴港生“二胎”问题,昨日上午,记者从国家人口计生委获悉,夫妻双方如果均为内地居民,无论在境内或是境外,均应遵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计生政策的夫妻,如果在香港生育二胎,同样被视为超生,但各地处罚标准不同。
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12356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夫妻已生育一个孩子,在境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如其子女回国定居,或两年内居住满18个月,应计算该子女数,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所征收的抚养费标准各地区不同。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的工作人员介绍,若夫妻双方均为北京市户籍,且不符合生育二胎政策,专门赴境外生育二胎,也是超生,要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