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市将对高速公路应用电子不停车技术的收费采取优惠措施,通过本市高速公路ETC车道及人工收费车道使用非现金方式缴费的车辆给予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记者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