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年轻人,初进法院,怀揣梦想,总以为从此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总以为从此可以唇枪舌剑,尽显风采;然而,当事人难缠,不理解,动辄上访上网,事务性工作琐碎而繁杂;原以为可以像蝴蝶一般美丽飞舞,谁知却像蚂蚁一样日日忙碌。于是,开始困惑、迷茫与不安。
我所在的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有位刚分配来的小姑娘,她告诉我说,有些当事人带着一肚子的怨气进来,嗓门大,易发火,容易起争执;也有些前来立案的律师觉得年轻人未经事,便显轻视之意;还有些当事人则一概不懂,需逐项解释说明,而窗口排队人数众多,难免觉得心烦气躁。
该院民一庭的法官小葛,院校毕业方才两年,分到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离婚纠纷,好不容易把双方当事人都约到庭里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正暗自觉得说的圆满,当事人却冒出一句:“小囡,你结婚了伐?”尚未婚恋的小葛无言以对。
一日,翻阅文章时读到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拍得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得不够近”。心有所悟,摄影如此,司法也如此。民意沟通难,是因为不够贴近,年轻人尤其要静下心,沉下身,做最接近地面的小蚂蚁,要学会“接地气”。
涉农纠纷,在基层法院受理案件中占据一定比例,且往往牵涉各方利益,纷繁复杂,容易激化。2002年,家住宁海深甽镇的徐某与当地村委会约定承包该村150亩竹山,双方签订了林业承包合同。2010年,换届后的村委会认为承包合同价格低廉,损害村集体经济利益,应属无效;遂将徐某诉至宁海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庭审后,不少当地村民情绪激动,指责被告代理人并将其围住,经承办法官教育后方才散去。之后,恰逢竹笋上市时节,村民们便阻挠徐某上山挖笋。
基层矛盾涉及人数众多,最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如果只是就案办案,未能深入了解矛盾的根源所在,案结事未了,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可能还会激化;只有找到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才是根本。”有着多年农村办案经验的娄庭长说。表面上看是村民对承包价格不满,实则是村委会历次换届后的遗留问题。为此,娄庭长在做好村民安抚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当地镇政府的协调,妥善利用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机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撤诉,纠纷得以平息。
“农村有其特有的乡土逻辑、民风习俗,而农村相邻纠纷多有积怨,判决结案易,化解矛盾难。”长期在法庭工作的桥头胡法庭辛庭长告诉我,“只有扎根在农村的法官,带有泥土味的法官,了解农村习惯,听群众想说的话,说群众听得懂的话,才能获得群众的信服。”
袁达与袁梁系远房叔伯兄弟,两人位于宁海大佳何镇袁村的老屋系木结构房屋,袁梁的两间房屋位于袁达的两间房屋中间,东西相邻拼墙。2011年8月,袁梁擅自将自家老屋拆除,同时拆除中间板壁,导致袁达的房屋发生倾斜和损坏,部分物品丢失。为此,袁达将袁梁告上桥头胡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万余元。
“两家素有积怨,其中是非恩怨非一时能解。”辛庭长几次实地走访后对我说,“如今的重点不在于赔不赔偿,两家房屋相邻拼墙,纠纷在所难免,即使这次和解只怕日后还会起冲突,只有消除纠纷导火索才能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便是袁达将房屋转卖给袁梁。”何况袁梁的老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必要拆建,届时申请建房审批还需袁达签字协助配合,为此,辛庭长多次找到双方协调,并邀请当地镇政府、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房款交付,袁达撤诉。
是的,春晚都贴近生活“接地气儿”了,“微”时代的法官更要抛掉神秘、放下架子、贴近地面、深入基层,这样才能洞察矛盾背后的深层原因,切实回应群众需求,形成情感共鸣,真正做到化纷止争。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