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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家住河北区锦江路锦江南里的居民向本报反映称,安装防护栏的工人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一脚踩在架空的暖气管上,另一脚踩在楼下住户窗户护栏的挡板上安装作业,这不但违反了《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更让大家为他的安全捏了一把汗。
记者昨天上午在锦江南里小区1门楼外看到,一位年轻的男工人正在室外为二楼一家住户的窗户安装室外铁护栏。该工人一脚踩在距地面近三米高的暖气主干管上,一脚蹬在楼下住户窗外护栏的挡板上安装护栏。在现场,记者并未见到他佩戴有任何钢索等高空作业必须佩戴的防护设备,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帽都没有佩戴,也没看见施工现场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记者问他是否进行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时,该男子表示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
根据2010年实施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从事外墙清洗、空调设备安装等高处悬挂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控。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作业所用的吊具、吊篮必须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绳和安全锁。(记者郭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