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4日电:日前,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起诉了一起偷盗车牌照敲诈勒索案,被告人谢某经法院审判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谢某于2011年6月至9月短短三个月时间,连续多次偷盗汽车牌照,并以此为要挟向多名车主索取钱财,谢某某每次敲诈勒索的金额在人民币100元至300元不等,勒索到钱财后将车牌照丢弃。这种损人利己的犯罪行为,不仅给被害人带来财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治安,性质十分恶劣。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之规定,被告人谢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谢某被法院依法作出以上有罪判决。
本案的成功起诉,不仅使谢某的犯罪行为依法受到惩处,而且及时消除了该区域的治安隐患,还居民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通讯员王廷江、孙晓明、安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