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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2月15日电(记者冯国)记者从西安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各区县、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持续监测三个月的数据,西安市对新城区等10个纳入空气质量平均值计算的子站所在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首次根据“蓝天数”核算奖罚金额,“奖罚分明”式考核结果显示奖励3350万元,罚缴680万元。
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颜昊说,自去年10月1日起,西安市开始对全市21个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空气质量考核工作。考核指标为各区县、开发区月度二级以上良好天数(俗称“蓝天数),与上年同期对比,每减少一天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5万元。西安市环保局根据各区县、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数据核算奖罚金额,作为西安市财政局结算依据。
由于未央区等11个区县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此前未纳入全市空气质量平均值计算,而且无历史对照监测数据,这次将按照全市优良天数增加值实施年终奖惩,每个区县奖励25万元,共计奖励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