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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7日讯 2009年以来,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经过一年试点,两年全面推进,基本完成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其中各级林业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具体指导,开展督查调研,加强综合协调,组织信息交流,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月8日,甘肃省林业厅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平凉市、陇南市、庆阳市、天水市、兰州市、酒泉市林业局授予“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6市林业局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方面做出新的成绩,创造和积累新的经验。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学习,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转变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在巩固和发展主体改革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地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努力开创全省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