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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全国两会·聚焦政法亮点
本报记者赵阳
“犯罪后懂得了什么是法律的尊严,服刑时体会了什么是执法公正。”2011年9月,一批减刑假释名单张贴在了江苏省盐城监狱某监区的公示栏里。服刑人员张某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后说:“在监狱,想要获得减刑,主要看自己平时的表现,改造表现怎么样,监区的计分情况清清楚楚。”
去年以来,江苏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监所执法水平。不仅在江苏,自2011年3月,司法部在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部署开展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把监所规范化管理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学习培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监所规范化管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载体突出特色
各地在监所规范化管理活动开展过程中,结合本地区实际,将活动与监狱和劳教、戒毒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各具特色的工作内容和形式,收到了较好效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大力实施警戒模式改革,基层监区(大队)警力达到规定要求,“三大现场”配备警察比例科学合理,监狱和劳教、戒毒场所保持了持续安全稳定。
北京市劳教局明确了八个方面、61项需要规范的内容,并依次分为ABC三类,A类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巩固和加强的工作,B类为存在一定差距,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的工作,C类为根据计划和未来发展趋势需要制定规划的工作,提高了活动的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
江西省监狱局为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争创“十面红旗”活动,并利用江西的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红色文化进监所”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陕西省监狱局坚持把规范化管理活动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大力实施以发出一封公开信、开展两项活动、实行六个延伸为主要内容的“126”工程,极大地提高了教育改造效果和社会满意度。
建章立制完善机制
各地以监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监狱和劳教、戒毒工作制度体系和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的有效机制。
吉林省建立了刑释人员狱内定向培训签约、出监即就业的无缝衔接回归机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罪犯学历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和出监所创业培训,积极参与“彩虹基地”建设。
山东省司法厅制定了《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对罪犯的奖罚、考核、减刑、假释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河北省劳教局(戒毒局)修订下发了《基层基础建设纲要》和《实施细则》,制定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职业化建设标准》,细化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664项,明确工作标准9大类381条,完善8大项100多种表簿册填写标准,做到了事事有规范、处处有标准。
四川省监狱系统围绕建立完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刑罚执行、生活卫生、民警岗位职责、外观标识等标准化制度体系,共梳理制度415项、废止制度99项,修改完善制度25项,新建制度40项。
广东省劳教、戒毒系统大力加强戒毒康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所所、所地、所企、所家”合作模式和“契约式、星级式、自主式、帮扶式”四种管理机制,形成了“人文化的康复环境、人性化的康复服务、学校化的康复教育、企业化的生产就业、系统化的康复训练、社区化的日常生活、立体化的无缝衔接”等具有广东特色的戒毒康复“三水经验”。
规范执法管理有序
规范化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改造工作全面加强、狱(所)政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监所设施和经费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经过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共同努力,规范化管理活动给全系统带来了新的变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监狱、劳教、戒毒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共编印辅导材料24万多册,举办各类培训班6700多次,参训人员46万多人次,干警参训时间都在10天以上。通过学习,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深了对规范化管理内涵实质、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的理解把握,规范化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监狱和劳教、戒毒场所总体上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各地加大了制度执行力度,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狱内侦查和狱(所)情研判,严格执行监狱安全管理“35条”和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等,切实维护监所正常秩序。通过推进监所规范化管理,2011年,全国监狱和劳教、戒毒场所未发生重大疫情,劳教、戒毒场所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稳定工作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教育改造质量明显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全面规范教育改造工作,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进一步加强。一批省(区、市)建成了出监监狱,全系统劳教人员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考试获证率达95%以上,教育改造效果明显增强。教育改造方法更加完善,各地普遍实行服刑人员“5+1+1”教育改造模式和劳教“六三制”规定,全面落实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教育改造质量评估等制度,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
与此同时,随着监狱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加快推进,监所设施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国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经费基本实现财政按标准全额保障,监狱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全面实施,28个省(区、市)监狱局完成省级网络联通,16个省(区、市)监狱局和492所监狱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监所安全警戒设施设备更加完善,监所物防技防水平明显提高。
各地通过规范警务管理,监所警力配置更加合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录、培训、执法质量考评、职业保障、轮岗交流等制度更加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通过抓好从优待警各项政策的落实,帮助干警解决了工作、生活中许多实际困难,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了更充分发挥。广大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明显增强,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
本报北京2月1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