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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日发文,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并对考务费标准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将考试费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改为实行上限管理。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考试单位可在不超过统一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考务费标准,由考试单位所属中央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后公示。发展改革委不再对中央考试单位的考务费标准实行“一事一批”。另外,对各省制定的理论科目考试费加价标准实行上限管理,即各省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按照每人每科增加不超过50元的标准核定具体的考试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