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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华荣记者马辉)没去药店买药,医保卡在自己身上,卡上的钱却被药店划走了。一消费者请工商人员帮忙弄个水落石出。
消费者杨林投诉,他总在崇仁路109号一大药房买药,1月12日,他买了124元的药,他把他和老伴的两张医保卡,都交给店员,店员刷卡后说,卡上没钱了,要付现金,他就付了124元现金。
事后,他家孙女查小票,上面的总药价却是200多元,其中,有个127元的药,他们并没有拿。
再查医保卡时,显示已扣了127元。账是对上了,可他家只拿了124元的药,等于药店少给了他们一盒127元的药。
令他家人大吃一惊的是,在1月15日12时许,药店还从卡上划走了266元,而这一天他的家人,根本没人去药店买药,医保卡也在自家人身上。于是,他们就请工商部门查明真相。
硚口荣华工商所人员接投诉后,立即找到该药房,一店长解释说,第一笔账没错,只是小票显示得不够全面,只显示了现金收支情况,没显示划账多少?合计是多少?他们今后会改正小票的标注方法。
对于第二笔,值班店长说,他们有药品明细记录和监控录像,都可以调出来查证。可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药店的明细账上,显示这笔共卖了5盒药,共计254元,而卡上划走的却是266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药店是超市的管理模式,部分药品就摆在柜上,市民可以直接接触到,店内有3个摄像头。本来上午的值班店长说,下午就可以调出监控图像,证明药房是无辜的。可等到下午,另一个值班店长却说,硬盘坏了,3个摄像头都没监控数据了。
因店家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工商人员也无法证明消费者是否买药,后经调解,店方最后同意赔偿顾客800元。昨日,消费者告诉记者,800元赔款已到位。
在此也提醒老年人,在买药时,最好核对好药品、价钱以及医保卡内的金额,以避免出现重复收费和收错费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