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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新北派出所民警下午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有一年约3岁女孩儿站在路边大哭,将女孩带回派出所照看,直到交到女孩父母手中。当晚,女孩儿的父母来到新北派出所,对民警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2月19日下午16时许,新北派出所民警刘子洋巡逻至厦门路与云山道交口处时,发现一名年龄约3岁的小女孩站在路边上大哭,无人照看,该女孩儿身着红色外套,黑色长裤,手中攥着一个奶瓶,上写“月月”二字。民警边哄女孩边问其家住哪里,女孩称自己找不到家了,不知道父母叫什么,身上也没有父母的联系方式,民警在四处寻找也没有找到小女孩的家长,便将女孩带上车,向周边几个小区的物业处进行询问,但这些物业因为没有女孩的记录,所以都无法确认是不是自己小区的孩子。此时天色渐晚,气温也降了下来,下班的人越来越多,女孩看到周围来来往往的人们,吓得又哭了起来,民警便将女孩带回派出所照看。民警将女孩安置在民警休息室内,给女孩拿来水和食物,并哄着女孩玩起来,女孩这才停止哭泣,露出了笑容。同时,民警刘子洋继续在周围查找女孩父母。
当晚约18时许,郑氏夫妇拿着一张照片匆忙来到新北派出所,向民警询问是否带回来一名女孩。民警了解情况得知,当天上午,郑氏夫妻早晨上班时将月月放在了家里,没想到小孩自己跑出来玩了,因为孩子还小,不认得家在哪里,直到下午他们回家时孩子还没有回来,在周边寻找也没见着孩子踪影。郑某二人向物业人员打听才得知,新北派出所的民警不久前曾带着一个女孩来到物业室询问,二人听后赶紧来到派出所。民警刘子洋通过对其女儿照片仔细辨认,认出该照片上的女儿正是他们下午带回所内的女孩,又对郑某二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后,赶紧将女孩带到他们面前。郑某二人见到毫发无损女儿,流下了感激的泪水。(通讯员赵永明 曹宝琴 闫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