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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镇等4镇被评为第二批宜居示范城镇
本报讯(记者陆先念)第二批中山市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名单出炉,南头镇、黄圃镇、港口镇及三角镇4镇被评为第二批宜居示范城镇,翠亨村等28个村(社区)被评为第二批宜居示范村庄。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山市宜居示范城镇宜居示范村庄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南头镇等4个镇为“中山市第二批宜居示范城镇”,翠亨村等28个村(社区)为“中山市第二批宜居示范村庄”。《通知》要求示范镇村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宜居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努力争创广东省宜居示范镇和宜居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