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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规范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六月底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作为国家公用事业和国计民生的重要承载者,在推动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一些公用企业利用国家在经济活动中赋予的优势地位,采取不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甚至侵害消费者权益以获取自身利益。
这次重点治理的行业包括:1.供水、供电、供热、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2.石油、石化、烟草、盐业、殡葬、有线电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新华书店等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1.强制交易,以强制要求、设置服务障碍等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2.强行搭售,违背用户、消费者意愿,搭售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商品或服务的行为;3.拒绝交易,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中断、拒绝或以消减供应相关商品、滥收费用等方式变相拒绝交易的行为;4.被指定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在这专项治理过程中,工商部门将深入企业、社区全面了解经营者、用户、消费者在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对公用企业经营行为的意见和诉求,梳理相关信息了解有关情况,以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公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限制竞争问题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并采取企业座谈、宣讲法律法规、签订自律协议等多种形式指导企业开展自律工作。
据悉,工商部门还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舆论宣传,让公众了解专项治理的有关内容,同时接受举报,市民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记者张蕾通讯员王毅鹏刘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