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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揭晓结果将入载地方志
本报讯(记者谭敏)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获悉,该办公室组织举办的“2011年广州市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结果将于2012年3月15日揭晓。评选出来的十件大事将成为广州市地方志记载的重点。
投票时间与方法:一是网上投票(推荐)。请在广州地方志网站(www.gzsdfz.org.cn)点击“2011年广州市入载地方志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直接在候选事件标题前的方框内打钩,选出10件大事并提交。截止时间3月5日18:00。
二是书面投票。请在候选事件前的方框内打钩,选出10件大事(复印有效),于3月5日前交换或邮寄回:广州市下塘西路447号,邮编:510091,信封面请写“地方志十大事件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