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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去年3月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31人。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重点查办的是: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用品等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社会保障和涉农领域危害社会事业建设、强农惠农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违法强制征用土地、违法强制拆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8类涉及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
根据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去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查处了一批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1月,红桥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该区某拆迁片指挥部动迁组组长崔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吞拆迁补偿款27万余元案件。2011年4月,北辰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该区某镇某村委会主任吴某,利用协助镇政府从事本村土地管理工作之机,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国家有关规定,与韩某某等人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将12.8亩的农业耕地,以每亩12万元价格,变更为工业用地,致使12.8亩耕地被毁案件。(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朱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