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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席贵通讯员赫家伟
2012年,在残疾人中推行由政府投资的“农机互助组”试点,新建2处扶贫就业基地,对全区肢体、智力、精神类贫困重度残疾人实行全托......在昨天召开的朝阳区残联工作会议上,区理事长李晓英介绍,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朝阳区残联通过一系列的惠残政策,为残疾人送去了许多的关怀和温暖。2012年,朝阳区残联将在过去成绩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探视、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同时,将采取更多的措施,惠及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
推行“农机互助组”试点
李晓英介绍,朝阳区将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常态化工程,全面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
计划投入100万元,将相邻村屯残疾人联合起来,组成“农机互助组”40组,由区残联购买农机具,放在一户有组织能力的残疾人家中,实行附近残疾人共用,以解决残疾人农业生产难题。
开展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投入,新建2处扶贫就业基地,巩固已有扶贫基地,在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培训规模以及相关的设备器材、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
实施完成危房改造项目
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落实配套资金,保证房屋质量,让贫困残疾人住得安心舒适。同时,还要为入住后的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等提供帮助。
全力解决残疾人后顾之忧。
在农村,继续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农民办理新农保;在城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居民按区人社局标准办理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继续为城区级残疾人进行医保补贴,实现残疾人医保全覆盖。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工程,建立健全托养服务体系,减轻监护人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积极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工作。制定《朝阳区残疾人机构(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探视、精神慰藉等服务,形成以居家托养为基础、机构托养为依托、日间照料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为残疾人提供家庭护理
各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就近、优先选择个人或社区家政服务公司、康复医疗机构。以购买服务方式为家庭不具备照料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料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家庭护理、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
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实行全托
与区祥和安养院和市安宁医院签订机构托养协议,确定准入门槛,对全区肢体、智力、精神类贫困重度残疾人实行全托。由托养服务机构提供其饮食起居所需、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必要的康复和基本的医疗、技能培训、康乐文体活动等服务。
为重度肢残者提供日间照料
对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模式进行巩固完善,为社区内成年中、轻度智力残疾人、精神病康复者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功能训练和康乐文体活动等服务,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力争在服务质量上有新提升。
对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成后将集残疾人学习、培训、锻炼、康复等功能于一体,提供就业服务、康复指导、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活动场所及残联办公事务咨询等服务,全面提高为残疾人办事的服务能力。
实施残疾人分类培训
继续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依据残疾人的培训意愿,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时间表,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培训。在农村,认真抓好带传培训工程,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一级带头人3人,二级带头人30人;在城区,根据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免费为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为有需求残疾人免费发轮椅
深入开展康复训练指导、加强无障碍设施、康复知识进家庭活动;继续开展“三助一给”(助听、助行、助明和给药)康复扶贫和0周岁至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实施贫困市民白内障复明手术,为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配发轮椅、助行器、手杖等辅助器具。
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给予免费送药或住院治疗;对有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实行“有一管一”。继续为全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三无一靠”(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无低保、依靠父母及家庭成员供养)的成年重度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李晓英介绍,将妥善处理好残疾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为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