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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和平区多伦道沃尔玛超市外的非机动车存车处收费高,不符合收费标准。
昨日,市民赵女士骑电动车去沃尔玛超市购物,欲将电动车存放在超市外非机动车存车处,询问价格后,管理员表示,存自行车一次一块钱,存电动车一次两块钱。“非机动车存放收费标准不是统一的嘛,在别处存放电动车只收一块钱,这儿怎么就收两块钱呢?”赵女士很困惑。
本市和平区物价局出台的《关于调整和规范和平区非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白天临时存车,自行车0.50元/辆.次,电动车(含三轮车)1.00元/辆.次。夜间临时存车自22时后至次日6时按上述标准加倍收费。这个规定是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赵女士是白天存车,按规定存车处应收一元钱,而该非机动车存车处的收费违反了相关规定。(记者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