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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呈三大新特征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
新华网合肥2月23日电(记者鲍晓菁)安徽省芜湖市警方近日通报了四起近期侦破的非法集资、诈骗案案件,案件集资金额巨大、受害人多,仅其中一起集资金额就近亿元,被骗群众则多为社会困难群体。警方提醒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避免受骗。
四起非法集资案集资总额过亿元
据芜湖市镜湖区经侦大队大队长聂飞介绍,近期该大队破获了四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其中犯罪嫌疑人俞某于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在经营某大酒店期间,先后以酒店资金周转及在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地产为由,以远高于国家银行利率为诱惑,自2011年元月至11月向不特定人群非法融资累计人民币数百万余元。其后俞某将非法融资款用来拆东墙补西墙、支付他人高额利息及赌博,随后将其经营的大酒店转让后逃匿。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则伙同其妻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以月利息1.5%-3%,并承诺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的方式向上百人非法吸收资金,数额近亿元人民币。2011年12月26日,犯罪嫌疑人因支付高额利息和投资失误等原因,造成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
“四起案件的非法集资金额加在一起超过亿元,其中不少被骗群众是社会困难群体,有多人把自己唯一房产抵押给银行参与集资,现在面临着房屋被银行收回、无家可归的境地。”聂飞说。
非法集资呈现新特征
据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存在花样翻新巧立名目、宣传造势蛊惑人心及嫌疑人兼有其他犯罪行为等新特征。
首先,与以往民间的‘老鼠会’不同,现在很多非法集资诈骗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注册公司、打着某个项目的名义,特别是利用参股暴利行业、新项目等名目,骗取公众信任。芜湖警方介绍:“这次通报的案件中有两起都以投资、参与现今盈利最丰厚的房地产、酒店项目为名义,另外两起则是打着房屋担保置换的名义非法吸纳群众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