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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基层听民声:把好事做好——高淳县消防大队三贴清剿火灾隐患告示牌的故事
新华网南京2月25日电(记者朱旭东)这几天,江苏省高淳县消防大队的官兵正忙着给县城的主要建筑物张贴《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要求标识牌》。“我国建筑外墙的保温材料绝大多数是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它是国内多起重大火灾的祸首。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但还有很多老百姓不知道。”高淳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袁瑞勤说。
“此建筑外墙体有保温材料。严禁贴邻该建筑动用明火;建筑周边禁止堆放可燃物;6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前,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消防大队匆忙制作了几十块告示牌,书写着上述内容,张贴在县城主要街道两旁的建筑物上。没想到,春节过后,这些告示牌被人为破坏了不少,让袁瑞勤很纳闷。
春节过后,袁瑞勤意识到告示牌上忘记落款“高淳县公安消防大队”字样,赶快又制作了近百块。23日,淳溪镇消防中队排长汪永涛带着新的告示牌来到一家超市,超市地下车库入口处,原来张贴的告示牌已经被撕掉了。
“这你们要去问市容,超市的人不可能撕的。”超市相关负责人向汪永涛建议:“你们最好与市容的人沟通一下,他们管得很严,你们原来又没落款,说不定市容以为是超市擅自张贴的呢。”
汪永涛恍然大悟:“没落款的告示牌的确很像商家自己贴的,被市容处理掉也不奇怪。回去我就向大队长汇报。”
给超市重新张贴新的告示牌后,汪永涛又来到鑫冠百货商店,稍作沟通,商店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虽然我们做的是公益事业,但还是要事先与群众联系、当面沟通,这样才能把好事做好。”汪永涛说。
袁瑞勤得知这些情况后,又发现告示牌上“保温材料”前少了“可燃易燃”几个字。“下一次再贴告示牌,必须把‘可燃易燃’这几个字加上。”袁瑞勤说,为群众服务无小事,想得越周全才能做得越好。“下一步,这些告示牌还得延伸到镇村一级,因为我们的建筑物外墙都是易燃可燃的,必须提醒人们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