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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培育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
本报记者祝微
24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获悉,为了确保今年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全市工商系统将就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市场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据介绍,2011年,市工商局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8254份,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704处。先后组织开展以瘦肉精、地沟油、酒、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毒豆芽、染色馒头、塑化剂、月饼、美之源果粒奶优饮料等商品为目标的专项整治18次,开展包括整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百日行动”在内的专项执法行动4次。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68733户次,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7122.7公斤,查扣疑似不合格散装食用油27961.5公斤,桶装食用油661桶。查处涉及违法店家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件2起,查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520公斤。同时,全年共监测非食品类商品8个类别、19个品种、400个批次,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28件,案值346.2万元,收缴罚没款300.05万元。
“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将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关,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进一步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核环节的重任,严格控制审批权限,并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完善商品上市退市监管机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和创建。”长春市工商局局长谢志敏表示,全市工商系统要以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汽车配件、建材、家具、服装等重点商品为目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