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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的暴涨暴跌,一直是投资者心中的痛。以中石油为例,2007年11月上市时,投资者纷纷被“亚洲最赚钱公司”的光环所吸引,股价上市首日被爆炒至48.62元。但之后该股就走上了漫漫熊途,被称为“套牢整整一代股民”。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尽管这些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屡有动作,但从事后的效果来看,基本上都是修修补补,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于事无补。而新年以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所以再度成为市场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就在于管理层的一系列表态和动作。
在年初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管理层就表示,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必须进一步深化。而证监会推出的一系列举措似乎也在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热身,如公开发行审核过程,把正在排队上市的企业集体亮相接受监督;披露行业市盈率数据,抑制新股发行泡沫。
2月15日,郭树清在中国上市企业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未来将大幅减少证券监管的事前准入和行政审批,强化上市公司常规监管、行为监管、过程监督和事后问责。最近又有报道称,发审委今后可能不再对企业的问题做实质性判断,仅强调信息披露;可能降低对中小板3年盈利期限要求;行业上也有可能放松限制。
多家证券公司则联名上书证监会,为新股发行改革出谋划策。这些建议主要有:引入存量发行制度;探索券商配售权试点;扩大网下配售比例;提高发行中止的门槛;对询价过程和时间逐步放宽;建立询价机构的约束机制;取消对新股询价机构配售股份3个月禁售期的规定;加强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等。
其中,存量发行制度市场已呼吁多年,办法是公司原始股东通过一级市场公开出售一部分股份,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增量发行带来的超募问题;同时增加新股上市首日股票供应量,有助于减小定价泡沫。其缺点是有利于原始股东快速变现造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