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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议天下
远山
如何对待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存在的人道主义危机?是不应干预还是可以干预?对于这一问题,自二战结束以来,一些国际法学者和国际关系学者一直为之争论不休,《拯救陌生人─——国际社会中的人道主义干涉》一书的作者威尔士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尼古拉斯·惠勒对之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我们不能赞同他的观点,但却应当承认,他的研究是相当充分的,是严肃认真的。
滥用干涉会造成
国际秩序的混乱
惠勒认为,人道主义干涉显示了秩序和正义间最彻底的冲突。在现实世界中总会有一些国家,在国内制造人道主义灾难,对此,国际社会如果进行干预就将违反现存国际秩序的有关规范;如果置之不理,对遭受屠戮的平民坐视不救,又不能秉持正义,究竟怎样才能解开这一悖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难题。
惠勒本人是站在人道主义干涉立场上的,但是他也认为滥用干涉必然会造成国际秩序的混乱。为此,他提出了四项基本条件来加以限制,以确保由此发动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这就是:
第一,必须有一个符合正义的理由,具体说来,就是被干涉国必须是发生了最高级别的人道主义紧急事件;
第二,武力的使用必须是最后的手段,是在其他选项都无效的前提下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
第三,必须符合比例的要求,也就是说,它产生的好处应大于它造成的损害;
第四,使用武力干涉必须有相当高的可能性使得最终的结局取得实际的人道主义结果。
不赞成惠勒的观点
但要认真地研究它们
但是,这里的纠结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既然是人道主义拯救,那么是出手于事件发生之前还是只能出手于事件发生之后?如果确信大屠杀很快就将发生,那么尽早干预岂不是可以提前制止悲剧的发生,从而更加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但如果此例一开,那强权国家欺侮别国还有什么障碍?
其次,这种干涉将置联合国宪章于何地?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是主权国家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任何武力干涉一个主权国家都是对国际法的违背和践踏,而安理会也只能在确定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授权实施军事行动,这里完全没有给单边人道主义干预留下任何空间。
作者没有回避这些问题,对于前者,他同意“如果有一种迫近大屠杀的清楚的证据,进行干涉的国家或国家们就不必等到屠杀开始后才行动”。但现实是,谁能保证这种评估是否正确和真实?对此作者似乎也感到无能为力。
更何况在当今世界,舆论的话语权几乎完全掌握在喜欢干涉别国的美国和西方列强手里,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有时甚至不惜制造弥天大谎。又哪里有什么真实、公正可言?对于后者,作者显然倾向于认为,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习惯法中都有对人道主义的合法权利的支持,现在应把人权提升到与控制国际冲突同等重要甚至更高的位置,而且人道主义干涉既不寻求领土变更,也不寻求破坏被干涉国的政治独立,因而不能视为与联合国的目标和规范相冲突。总而言之,惠勒得出的结论是,人权要重于主权,捍卫人道主义的价值观要重于捍卫联合国的宪章。
惠勒等一批学者,用他们颇见功力的研究,为西方世界的国际关系实践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我们要认真地研究它们,批判它们,从而建立起登高望远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学说,为旨在维护和平与发展的中国大外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