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咨询
2月23日,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我在某电子公司工作3年多,6个月前辞职。而我在公司工作期间,每周末都加班,但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的加班费吗?
律师答疑
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安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你现在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