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谭董新)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找准法院工作与文件贯彻落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于近日专门出台实施意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实施意见要求,全州法院要切实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刑事审判,依法打击侵占投资建设企业资产以及采用其他手段破坏投资建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经济犯罪;严厉打击针对项目投资建设者实施的犯罪行为,保障投资建设企业资产不受侵犯,保护投资建设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打击破坏能源矿产资源犯罪,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要通过民事审判,重点加大对省内、州内引进、扶持的重大项目的司法保护力度,精心审理好涉及矿产资源、交通、水利、城镇建设、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纠纷的各类案件;加大对涉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建设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督办和协调力度;依法妥善审理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要通过行政审判,依法审理和执行好规范投资建设中的重点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维护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要通过执行工作,加大对涉及项目引进、投资、建设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快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