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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市政公路局获悉,近日本市对市政桥梁设施责任单位作了明确分工,并要求凡新建设的重要(特殊)市政公路桥梁设施,必须同步建设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在用的重要(特殊)市政公路桥梁设施,要加装并完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
为有效防控本市市政公路桥梁设施(含城市道路、公路桥梁设施和地道、隧道,下同)事故的发生,保证市政公路桥梁设施的运行安全,本市规定已投入运行、但尚未向有关机构移交管理的市政公路桥梁设施的运行安全工作,由该设施的原建设单位负责,原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市政公路桥梁设施应急抢险及安全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为抢险工程和安全基础管理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