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将于2012年3月1日施行。办法规定: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北京市公共汽车、电车,盲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北京市公共汽车、电车及地铁。图为一名记者在采访残疾人代表。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