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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他人合伙行骗,先告知网友其提供的假币可以乱真,随后以真币充假币骗取网友的信任。网友遂以10万元人民币购买40万元假币,发现上当后,网友即刻报警。日前,该男子被红桥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杜某(已判刑)与张某通过网络相识。2010年6月,安徽省无业男子王某与杜某经预谋决定对张某实施诈骗。同年7月的一天,杜某前往山东省淄博市与张某见面,并给张某两张“假币(50元面值)”样品(实为真币),称可到银行等地去试验假币的仿真度,后张某顺利将该“假币”存入银行。7月20日,张某到本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上岛咖啡店内,在此与王某及杜某商讨购买假币事宜,王某给张某四张“假币(50元面值)”供验货(实为真币),后张某再次顺利将该“假币”存入银行。
张某由此确定从杜某处以人民币10万元购买40万元假币,并于同年7月30日再次来到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上岛咖啡店。在此张某将现金人民币10万元交付王某及杜某、韩某(另案处理),杜某遂将装有40包表面及底层为人民币复印件(经鉴定均系假币,数量共计86张、面值共计4300元)、中间为冥币的箱子交给张某,后逃离现场。王某分得赃款3万元,杜某分得赃款7万元。当日,张某发现其购买的假币多为冥币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2011年8月30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退缴了所获3万元赃款。(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温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