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鼓励各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捐资、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因特殊需要超过1年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马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