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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简化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据统计,三年来,该院共为1018件民商事案件的1005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0万余元。
莒南县法院一方面通过印发司法救助宣传材料、发放当事人诉讼须知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熟知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相关条件和程序;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规定》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对接,建立起“应救尽救、不留死角”的司法救助体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实施救助。该院注重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司法救助的力度。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抚恤金、医疗费、工伤事故赔偿等案件,诉讼费的缓、减、免比例达到了80%以上。 (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