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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决定》以来,广东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重要手段,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一、抓制度建设,建立司法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决定》,推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2011年初,广东高院专门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院力量、集中全院智慧,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先后制定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以及庭审公开、听证公开、执行公开、审限公开和庭审直播、文书上网、举报投诉、绩效考核等十六个配套《实施办法》,规定法院工作应该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一律对外公开。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决策部署,初步形成了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的制度框架,建立起司法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抓平台建设,多渠道进行司法公开
建设司法公开平台是进行司法公开的基础和前提。全省法院着力构建六大司法公开平台,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一是建设窗口公开平台。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置大屏幕显示屏和电脑终端等显示设备,滚动播出和提供查询各类信息。二是建设法庭公开平台。在审判法庭加装录音录像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将庭审音像资料对外公开;或者进行庭审网络直播。三是建设外网公开平台。在互联网设立门户网站,全方位、实时性公开法院各项工作和各类案件信息。四是建设微博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法院工作信息,加强与网友的沟通互动,并对社会公众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微博直播。五是建设手机公开平台。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合作,在该公司开发的“无线城市”手机服务平台上公开各种信息类、公告类内容。六是建设执行无线视频移动指挥系统。通过该系统对社会公众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进行现场直播。
三、抓示范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引领作用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具有引领作用。省高院多次召集各个示范法院研究部署司法公开工作,各个示范法院在完成“规定动作”、落实“六公开”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广州海事法院向社会发布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在本院和派出法庭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常态化。深圳市中级法院将司法公开纳入市纪委“深圳市建设廉洁城市责任分工体系”,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将“标准化办案工程”相继出台的40多个办案意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广州市萝岗区法院建立立案信访在线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远程立案;每月发布司法统计公报。东莞市第二法院开发电子送达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将送达、保全、开庭等每个节点的情况告知当事人;所有执行措施记入执行日志,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案件执行进度。广东高院作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各部门认真落实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作出的“省法院要带头公开”的指示。民三庭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广州市中级法院将执行标的推向产权交易平台拍卖,杜绝暗箱操作,实现溢价成交。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去年5月11日在互联网设立执行网站,成为广东法院首个执行工作专网。
四、抓宣传报道,让司法公开广为人知
广泛的宣传报道是进行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郑鄂院长亲自上阵,多次接受媒体专访、做客网站,畅谈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司法公开、如何实现司法公开”;在媒体上发表了《司法公开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根本途径》的理论文章,深刻阐述了推进司法公开的意义、理念和路径。省高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及其十六个配套《实施办法》;公开发布“广东法院2010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专门把相关报道作为礼物送给了日本知识产权协会会长。东莞市第一法院微博直播抓“老赖”、微博悬赏开全国法院之先河,受到媒体与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全省各地法院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强司法公开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对内使司法公开深入人心;对外使司法公开广为人知,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五、抓全面落实,部署开展“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
司法公开的关键在于落实到位。省高院党组确定2012年的工作思路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司法公开为突破口、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决定今年在全省各级法院开展“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突出抓好各项司法公开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推动司法公开工作成为全省法院的工作常态,让司法公开在全省法院争当排头兵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时间安排在今年第一季度,2月底前进行广泛动员,3月底前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省高院制定的《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进行自查,对未能按照规定予以公开的制定整改意见。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在今年第二、三季度,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切实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省高院制定的《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组织实施到位。
三是考核验收阶段。时间安排在今年第四季度,省高院负责对中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进行考核验收,中级法院负责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考核验收。活动期间,省高院将在今年第二季度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到各地法院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指导工作完成后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在今年第三季度召开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现场会,大力推动全省法院全面达到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