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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春耕之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护航春耕生产。
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服务春耕生产。该院把服务春耕生产作为阶段性工作的重点,以“巡回法庭”和4个人民法庭为载体,组织法官主动深入农村一线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针对春耕生产中出现的涉农案件,适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一条龙”服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农民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耕生产之中。
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农案件。该院对影响当前春耕春种的涉农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并优先排期开庭,以确保不耽误春耕春种。对于符合诉讼费用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要求办案人员要深入村组,深入田间地头倾听农民心声,现场解决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还优先审结涉农案件,切实减轻农民诉累。在审理涉农案件的过程中,该院法官主动上门,变“坐堂”问案为就地办案,积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减少当事人往返路程,不耽误当事人的农时、农事,减轻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累。该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员以及农村“四老”人员贴近群众、了解民情、便于沟通的优势,邀请他们共同参与调解,促使涉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
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涉农案件6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100%。
(赵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