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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理
日前,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创建文明城市推进会在九台市举行。会上省文明办主任谢文明宣读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并为九台市国税局颁发了“全国文明单位”牌匾。据悉,九台市国税局获此殊荣在省县(市)级国税系统中尚属首例,在全国列第二位。
据悉,九台市国税局精神文明建设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在政行风建设上连续12年获得九台市第一名,“2011年全省廉政建设内控机制现场会”在九台国税局召开,九台国税局作为典型与会进行了经验介绍。几年来,税收工作均被长春市国家税务局评为优秀单位,2011年税收收入7.5亿元,实现超历史、超同期、超计划的跨越式增长,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珍惜荣誉,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工作思路,把精神文明建设做得更加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会上,九台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影代表九台市国税局做了表态发言。省文明办谢主任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祝贺九台市国税局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希望九台市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国税局精神文明创建经验,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路,早日跨入省文明城市。
九台市委书记何泉秀指出:九台市国税局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的称号,这块牌子含金量非常高,来之不易。全市各单位要以国税为榜样,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进步,为九台的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