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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2日讯(记者张艳玲)记者从今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与2005年相比,2010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4.29%。
从环境管理看,我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和大气环境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4.2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6.3%和12%。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PM2.5污染加剧,在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依然严重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监测项目偏少、限值偏低,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空气质量管理的需要,必须尽快修订。
从公众需求看,现行标准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存在差异。目前纳入空气污染指数的评价因子仅有SO2、二氧化氮(NO2)和PM10,不包括PM2.5和O3,加上空气污染指数发布的周期(前一天12时到当天12时)与日常生活中的自然日有区别,导致空气质量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不一致。
从国外经验看,许多国家基于最新空气质量基准研究成果修订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基本做法是结合本国空气环境质量管理需要与世界卫生组织(WHO)阶段目标值接轨。WHO基于环境空气污染物及其浓度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的最新科学证据,于2005年发布了《空气质量准则—颗粒物、臭氧、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2005年全球更新版)》,修订了4种典型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导值。2000年以来,美国、欧盟、日本、英国、加拿大、印度、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依据最新的空气质量基准研究成果,均对本国和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了新一轮修订,重点是进一步提高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要求,普遍增加PM2.5浓度限值和O3的8小时浓度限值。
2008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立项修订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去年10月份,我国部分地区连续出现灰霾天气,新闻媒体和公众热切盼望尽快颁布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纳入常规监测范围。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