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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日讯记者韩乐悟据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今天公开的《2011年全国草原违法案件统计分析报告》,2011年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总数1.7万余起,破坏草原面积18万余亩。与上年相比,案件发案数量和破坏草原面积分别下降了约15%和22%。在种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中,开垦草原仍是破坏草原性质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和破坏草原面积均比上年有所下降。全年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总数17245起,较上年减少3217起,下降了15.7%;破坏草原面积18.18万亩,较上年减少5.17万亩,下降了22.1%。2011年立案16508起,立案率为95.7%;结案16111起,结案率为97.6%;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有96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有5起。报告显示,2011年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的结案率较低,只有56.7%。
根据报告,2011年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和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大幅减少,查处效果总体较好;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但破坏草原面积略有增加;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略有增加,破坏草原面积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大幅减少,立案率有所提高;违反草原防火法规规章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案件查处效果较好。
报告指出,2011年开垦草原案件发案数量有所增加,开垦草原面积有所下降,但开垦草原仍是破坏草原性质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该类案件一是发生区域集中,二是破坏草原面积大。报告显示,2011年该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吉林、内蒙古、黑龙江和新疆四省区;在各类违法案件破坏的18.18万亩草原中,开垦草原案件破坏草原14.44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