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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女子因自己的照片被他人传到网上而怀恨在心,竟然将人骗至宾馆实施抢劫,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被告人张某,女,22岁,本市人。2010年初,她发现一张自己的隐私照片出现在网上,心里十分恼火。思前想后,张某认定事情一定是朋友王某干的,便怀恨在心。2010年6月,越想越生气的张某找到朋友李某和范某(另案处理),提出想教训教训王某出气。2010年6月23日,张某约王某19时在本市河东区某宾馆门前见面,然后一块吃饭,王某欣然答应赴约。当天17时左右,张某与李某、范某事先来到宾馆开好房间,由李某、范某二人事先藏在房间内。19时,王某准时赴约,张某要求其陪自己去宾馆内收拾一下东西然后再去吃饭。进入房间后,李、范二人冲出来将王某捆住,并当场劫取其身上佩戴的黄金项链和手链各一条,随后离开,并将赃物交给张某变卖,获得赃款7610元。2010年8月,警方将被告人张某抓获。经审查,河东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元。(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钰宋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