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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师、裁缝、说快板的、随叫随到的打杂的……这是马芳菲对自己的“称呼”,但在市民心中,他是个免费替人打官司、维护正义的“大律师”。在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连门卫师傅提起马律师都非常钦佩,“这人正直啊,从来没见他坐过车,这么知名的律师,整天骑个破自行车四处去帮人打官司。”
干法律援助一年少挣百万
马芳菲,1953年8月生于天津一个普通市民家庭。1990年,他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一次通过取得了律师资格。这一年,他调到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民商事律师。当时还没有法律援助,但马芳菲就是见不得当事人贫弱,经常为老弱病残申请减免律师费。1997年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刚组建,他就主动申请去做法律援助律师。有人说他傻,以他当时的业务量,去当拿固定工资的法援律师,收入上会锐减数倍。可他说:“人是有追求的,我做律师不为钱。”同行都知道,像他这样资历的一级律师,年入百万十分常见,而他依然乐于做个“免费替老百姓打官司”的援助律师。
有人说,法援律师不负责,因为不收费。马芳菲却不这么认为,他认真对待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从阅卷、会见、写代理或辩护词到出庭,他都一丝不苟。在天津市的各法院,提起马芳菲,没有不挑大拇哥的,法官们也对他敬重有加。几年间,他办了600多件援助案件,其中多数是指定辩护。因为他的敬业负责,使他名声大震,不少被告人愿意在马律师的辩护中找到自己的尊严。
办案中不断增加帮助对象
马芳菲帮助了一名孤儿叫小蕊(化名)。小蕊5岁时,父亲因家庭矛盾当着她的面将母亲杀死。小蕊父亲被送上了法庭。在马芳菲的努力下,小蕊父亲被认定为自首,但法院认为此情节不足以免除其死刑,仍然判决其死刑立即执行。
成了孤儿的小蕊与爷爷相依为命。马芳菲便开始帮助这个孩子。每逢年节特别是儿童节,他都给她送去文具、食品和衣服。因为缺乏管教,小蕊的学习成绩不好,马芳菲就利用业余时间去给她辅导功课……2011年下半年,国家出台孤儿照顾政策,马芳菲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多次协调,为小蕊落实了每月是低保3倍的生活补贴,使她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干法律援助,马芳菲往往是办一个案子就结一个对子。红桥区有一对母女,母亲肢体残疾,“80后”女儿重度脑瘫智残。一个冬天,马芳菲到她家沟通案情时发现,母女俩在屋里都穿着棉衣,没有生炉子。问及原因,说是劈柴不好买。此后数日,马芳菲下了班就骑着自行车四处找劈柴,终于有一天在马路边发现一个卖劈柴的大爷,他买完后还留了大爷的电话,准备以后常买。劈柴送上门,马芳菲又给了她们买煤球的钱。前几年,这对母女家所在小区改成集中供暖,马芳菲又开始资助她们供暖费。电扇、洗衣机、带倒轮的三轮车……都由马芳菲送到了她家。在为她们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他成了她们的生活助手。他把手机号码告诉了那位母亲,有事随叫随到。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他还帮她们扫房子、换床单……
农民工是他法律援助的主要群体之一,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去为农民工服务。自家小区或单位附近的工地,他都经常去。不少农民工朋友都知道马律师,每到一处工地,他都要先打快板,当清脆喜庆的快板声把农民工都吸引过来后,他就一个个地给大家理发,就这样边理发边咨询,不少法律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给人花钱大方对自己很抠
马芳菲给自己定了个时间表,每月第二个周六和第四个周六去体育馆街的育文坊居委会、为老服务中心、福林里居委会义务法律咨询。每隔三周,他都要乘郊线汽车到杨柳青敬老院去为老人理发、提供法律咨询,从2006年起,从未间断。每逢五一、国庆、春节都自己掏钱买来米面油,用自行车驮着给自己结对子的困难户送去。重阳节等节日到来之前,他还会去慰问他联系的11位老人,每次都带上米面油、被罩、毛毯等慰问品。
别看给别人花钱挺大方,马芳菲其实很节俭。熟悉的人说,马律师只有一身衣服,无论外出咨询慰问,没见他换过。家里过日子,他都拣便宜的买。他说,应季蔬菜时令水果,更利于健康。1元一堆的黄瓜不比10元一斤的精品菜次。一辆二八加重自行车不仅是他的“招牌”还是他的宝贝,那辆车购买于1982年,马芳菲原本想骑到退休,没想到2009年被偷了。不得已,他又买了辆二手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