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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版)着眼覆盖城乡基层,在社区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活动,在村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建设文明乡风”活动,在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在窗口单位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普遍开展。
《意见》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学雷锋活动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一个党组织联系一个基层单位、一个党支部联系一个困难户”活动相结合,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文明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雷锋活动,进一步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作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模范,作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模范,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模范,作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模范。驻津部队要发扬优良传统,教育引导解放军战士和武警官兵“接过雷锋的枪”,成为学雷锋的排头兵。
《意见》要求,要抓好学雷锋活动的组织实施。建立文明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团体积极配合、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学雷锋活动有力有效开展。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坚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常做常新,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