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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挺好的房子出租给别人,不但拿不到房租,竟然还欠人家的钱?”河东区居民万大娘老两口说什么也想不通。原来,他们出租房屋遇到了不讲理的租户,以他们的房子没房产证使其得不到房补为由,拒付房租。
一提涨房租租户让赔钱
万大娘和老伴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分配来津的学生,二人同在一家设计单位工作并退休。惹起争议的房子是当初单位分的,虽然是伙单,但他们这间是十六七平方米的阳面房间,在二号桥附近,交通也方便。6年前,老两口决定提升一下生活质量,就把这间房租了出去,每个月收费400元,老两口自己再添点钱,租了一处独单生活。
租他们房子的男子是本市人,四十来岁,以开黑出租为生。租房合同只签了一年,“以后他每年都主动把房租给送来,我们也没再提续签合同的事。”眼看到今年3月下旬就满6年了,年近八旬的老两口一寻思,租金也太低了,“这几年房价和房租都涨了不少,唯独我们的房租一直没涨。”于是,老两口提出涨房租。没想到,对方一听就急了:“还给我涨房租?你还欠我钱呢知道吗?”男子称,他按政策可以享受租房补贴,因为万大娘的这间房没有房产证,导致他一直办不了房补,因此他提出让老两口赔偿这些年的房补钱。就这样,这一年的房租没领到,老两口还生了一肚子气。
租户要房补属无理取闹
上周六,听说天津市法律服务中心有免费咨询活动,老两口就坐着公交车赶去了。他们对律师说:“我们这房子是企业产,本来就没房产证,当初租房子时,他是知道的,现在又拿这件事来讹我们。”
律师认为,老两口有诸多证据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的权属,对方既然租了老两口的房子就应该依照约定付房租。至于男子提出的房补一事,纯属无理取闹。昨天,在律师的帮助下,老两口与男子达成一致意见,去年的房租照付,以后涨到每月500元。老两口让男子再住一年,等男子申请的廉租房下来就搬家。
律师提醒
出租房屋要签明确合同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租房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人会接触到租房这件事。在此,天津市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提醒市民,出租房屋要签订细致完善的租赁合同。租期以一年为宜,时间长了容易产生变故,期满后一定要续签。租房合同大体应包括双方具体情况、租赁权转让的约定、租金给付约定、维修保养、合同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等几大项。“一份完善的租房合同,可以免除很多纠纷和争议。”(记者 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