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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立红)昨日中午12时许,河西区解放南路天津海事局门前自西向东方向的机非车道上,一辆出租车车门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拉载装饰材料的燃油三轮车撞损。一侧车门被撞出一个坑,不能正常开关。
据女乘客介绍,她下车前仔细观察了路况,确认无误后才开门的,谁想到一辆三轮车飞速驶来,将出租车车门撞坏。交警现场调解,希望事故三方都承担部分责任。出租车司机说:“换一个门4000元,你俩一人1500元,剩下的我担。”开三轮车的外地男子拒不承担责任,理由是出租车司机违反规定停车。出租车司机见状转而向女乘客索要赔偿。女乘客象征性地赔了100元,剩下的由司机承担。交警说,出租车司机停靠位置违反了相关规定,应负全责,如果在调解阶段能及时让步,可能会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