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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委政法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政法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中央和市委号召,在政法机关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天津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当前,天津发展已经进入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对于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保与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遵守职业操守,倡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服务水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全系统形成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凝聚意志和力量,推动政法工作全面上新水平,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要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雷锋为榜样,始终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始终服务人民、助人为乐,始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始终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始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身心投入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中来,为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知指出,要深入开展雷锋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政法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成立宣讲团、上党课,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举办诗歌朗诵会、读书征文、网上论坛、展览展演、摄影书法比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政法干警开展学雷锋宣传教育活动。大力选树雷锋式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在全系统营造弘扬雷锋精神的浓厚氛围。要广泛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市委要求,组织搞好“学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组织干警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等社会志愿服务,综治、公安部门要组织平安志愿者、文明交通志愿者、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安全的志愿服务,进一步夯实维稳综治工作的群众基础。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政法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开展学雷锋活动,把学雷锋活动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一个党组织联系一个基层单位、一个党支部联系一个困难户”活动相结合,推动学雷锋活动取得实效。要发挥青年干警学雷锋骨干作用。政法各级党团组织要把青年干警作为重点,利用党、团日等各种集体活动时间,组织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实践、道德实践和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要坚持基层单位开展学雷锋。着眼政法基层单位和窗口单位,推动学雷锋活动覆盖全市政法系统。科所队庭等政法基层单位,要深入组织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干警”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要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新闻宣传。利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政法战线涌现出的雷锋式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注重抓好改进创新,使学雷锋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