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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男子酒后竟然无缘无故拦截路人追打,并对围观群众拳打脚踢,结果被赶到现场的民警当场抓获。
被告人金某,男,27岁,黑龙江人,无业。2009年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1年4月10日,金某与张某等三个朋友相约在本市河东区某饭馆吃饭。金某等人酒足饭饱走出饭馆,竟然在路边无故拦下恰好经过的董某,并对其一阵拳打脚踢,引起群众围观。这时,围观群众王某恰好拿出手机看短信,金某等四人以为他是要报警,竟然又拉住王某,用砖头、马扎对其进行殴打。民警接到报警赶到案发现场将金某抓获,张某等人逃走。经鉴定,被害人董某和王某的伤情均构成轻伤。金某酒醒后追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日前,河东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金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钰宋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