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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了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向桑兰案被告的公开道歉信,信中海明承认有些罪状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羊城晚报》评论《桑兰伤兰!》称,律师不对道德和公众视听负责,只对法律负责;桑兰可是要对道德和公众视听有所担当的,“失实的”和“明显恶意”,海明在解脱自己的同时,也把脏水泼在了桑兰的身上。但之后,海明辩称:“致歉信是他们写的,我只负责签字,目的是早日全身而退。我道歉绝不代表桑兰败诉。”但舆论对这样的说辞显然不买账,《新民晚报》在《想出名的律师已“失踪”的证人》报道中认为,说过的话,不应忘记,也不能轻易抹去。报道整理出当事人前后的不同说法,通过“曾经说”和“现在说”的对比,将它原样呈现于众,读来真让人啼笑皆非。《新闻晚报》评论说,海明“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顶着这样的名声,在纽约的法拉盛华人聚居地生意能不能做下去,这不归我们操心。现在最该关注的应是桑兰。评论称,社会对这姑娘的关心远远不够。物质的给予,精神上的赞扬,并不能弥补整整14年心理治疗的缺失。相关的社会机构还是应该施以怜悯,来拯救这个迷失的女孩,让阳光重新照进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