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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澳门3月9日电记者赵卫刘冬杰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9日宣布,特区政府将于本月10日至4月23日,就“2013年澳门特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如何修改”问题面向全社会进行咨询。这标志着澳门特区关于“两个产生办法”公众意见收集工作的第二阶段正式启动。
陈丽敏介绍说,澳门特区“两个产生办法”是澳门特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2013年第五届立法会选举和2014年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日近,并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于2011年11月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是否需要对澳门基本法附件中关于“两个产生办法”的规定作出解释。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澳门基本法有关附件的规定作出了解释,明确了澳门特区“两个产生办法”修改的程序和步骤。